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36
发表时间:2024-03-05 16:12来源:本站原创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1.基本情况 1.1遴选范围:本次遴选代理机构的服务适用于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内部的基础建设项目、装饰装修、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耗材的采购服务等。因本次遴选为框架式遴选,暂无具体项目及金额。项目明细及金额以遴选人下达的目标任务书为准。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工程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内容),具备相应专业人员和实操能力。 2.2 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人不得参选;注:提供网址查询截图或下载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3. 参选费用 参选人在参选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参选结果如何或参选人中途放弃参选,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参选人被遴选为本次活动的中标人时应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 4.最高服务费限价: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发布(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标准下浮10%。 5.本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2024年3月7日17:00,参选人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内将参选文件面交至遴选人;本次活动参选投标有效期:60天。 6. 参选文件的组成 5.1参选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 参选投标函;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参选人的营业执照; ● 参选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7. 参选文件要求 7.1参选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须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编制(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参选文件封面均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写明“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近三年建设工程和采购项目”字样。 7.2参选投标函应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经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参选投标函签字、盖章后,视为参选人对所有的参选文件内容均已确认。参选文件正、副本均必须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签字、盖章应符合要求。 7.3全套参选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出现涂改,在涂改处加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 7.4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4.1参选人应将参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里密封处须加盖参选人公章。 7.4.2参选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近三年建设工程和采购项目”字样、参选人名称、日期。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遴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第三章“参选人须知”为准。 注:具体相关要求内容详见第三章、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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