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79号)及《关于做好“双通道”药品落地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6月起,我院正式实施特殊药品“双通道”购药,这也意味着,群众购买特殊药品更加方便。 为让医务人员全面了解特殊药品“双通道”购药的管理方式、制度和流程,我院药剂科开展全院性培训,对特殊药品外购管理制度进行解读。 特殊药品使用的特点为价格昂贵、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限定用量,特殊药品管理方式实行定医院、定医师、定患者、定药品、定用量的“五定管理”。实施“双通道”购药后,特殊药品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药品供应需求,并纳入医保支付管理(通过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药品均享零差率(进价)购药)。 特殊药品“双通道”购药政策的落地实施,对患者购买特殊药品所花费的时间、人力、经济成本有所减少,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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