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食堂工作人员方案31
发表时间:2024-03-15 09:26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食堂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科负责招聘工作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对象 1、热爱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敬业勤奋,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仪容仪表良好,年龄18-50岁的男女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吸毒及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早上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松桃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白底近照,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松桃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不受理代报名。 4)资格审查: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本实施方案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时间及方式: (1)面试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总时间不超出5分钟。 五、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面试合格人员自理。如果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六、待遇 1、体检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享受其他食堂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2839700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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