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须知
进修人员知情同意书
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

进修须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外来进修学员的规范管理,保证进修学员培训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外来进修学员接收条件、进修时限及进修费用规定

(一)接收条件

1.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并已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护士,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且有1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医技专业须具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且有1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2.我院接受各级公立医院进修学员。

(二)进修时限

1.原则上,进修时限不少于3个月;需延长进修或变更进修专业者,应提供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公函,提前两周上报科教科/护理部备案并办理延期手续。

2.参观学习人员时限视选送单位的实际需求而定;原则上时间不超过三天。

(三)进修费

对口支援医院及医联体医院进修学员免费;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员按200元/月/人收取。食宿自理。

二、接收程序

(一)资料下载与报名

进修学员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txrmyy.cn/)下载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修申请表》(见附件一)、《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二)后书写工整,所填内容属实,加盖选送单位公章、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同时提供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执业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医院科教科邮箱(453557723@qq.com)待审核。

(二)报名审核

经科教科/护理部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按时来院报到。

(三)外来进修学员报到程序

1.进修学员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道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予以安排进修。

2.进修学员报到时,下载《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修申请表》(见附件一)在进修期间填写。带上单位介绍信、个人证明资料到我院科教科部/护理部办理进修相关手续,并到财务科缴纳进修费。

三、外来进修学员管理要求

(一)进修学员报到后,由科教科/护理部负责进行岗前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及医院规章制度的教育。

(二)进修学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诊疗常规、院科工作制度,统一着装,穿戴工作服,佩戴胸卡,要求仪表整洁,语言文明,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违者按规定处理。

(三)进修学员进入专科后要服从所在科室的管理与安排,由科室负责进修学员的工作安排、业务学习、考勤、出科鉴定、结业考试等,科室须安排专人负责进修学员的管理,监督检查进修学员的医疗、护理工作,医疗、护理文件书写等。科室至少两周举行一次进修学员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在病房工作期间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护理操作、查房、管床、值班等医疗任务,在门诊工作期间须在带教老师全程带领下进行相关诊疗活动,科室不能安排其单独值班。

(四)进修学员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时,包括死亡证明、诊断证明、转院治疗、会诊申请单等,须由指导老师签字方能生效。因进修学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或服务态度不好、言辞不当等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进修学员承担一切后果。进修期间,参与所在科室的业务学习、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小讲课、术前讨论,同时参与全院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修期间应爱护国家财产和科技资料,不得拿走我院图书、病历、影像报告、检验报告、病理切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赔偿,并终止进修。

(五)进修期间执行请假制度

请假三天之内者,书面请假,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同意,科教科/护理部备案;超过三天以上者,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同时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交科教科/护理部备案,经科教科/护理部同意后方可离开。进修期间累记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则终止进修。进修期间出现任何意外的人身伤害,院方概不负责。

四、外来进修学员结业管理

(一)进修学员进修期满,通过科室评议、考核合格者,由所在科室填写鉴定意见,经科教科/护理部综合其考勤、业务考核成绩、科室鉴定进行结业审核,出具《进修结业证书》。

(二)三个月以内的短期学习、见习、参观者均不予发放《进修结业证书》,只提供进修证明。

(三)进修生应按我院规定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不得擅自提前离院。办理离院手续时,应提前《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内所有内容都填写完整后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查签字,再递交科教科/护理部办理结业手续。凡未经科教科/护理部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生,本院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进修,不作鉴定,不发结业证,退回原单位:

1.凡进修期间累计缺勤120学时(即15天)不予发放《进修结业证书》。

2.凡进修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医疗事故者不予发放《进修结业证书》。

3.收受病人财物、搭车开药、病人投诉2次者。

4.因服务态度差或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医疗纠纷者。

5.偷窃、破坏医院财物和设备者。

6.酗酒上岗、酒驾者。

7.进修三个月内病事假超过一周者,进修期限半年内病事假超过两周者,进修一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四周者。

咨询电话:

科教科主任:龙峰 15885184047

科教科座机:0856-2830662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各位学员:

欢迎来到我院进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松桃唯一所大型“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为了您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更好的学习,现将我院进修人员须知告知您:

一、进修学员在科教科/护理部办理手续后,持科教科/护理部的通知书到科室报到。

二、行政管理制度

(一)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不允许中途更改进修专业。在我院进修学习期间,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者,科教科/护理部有权终止其进修学习资格。

(二)进修期间个人安全责任自负,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三)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原单位证明或疾病证明书。进修期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二周,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周。请事、病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同意后上报科教科核准。未经科主任允许,擅自离岗或超假者,作自动停止进修学习处理,退回原单位。进修学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四)结业:进修期间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期完成进修学习计划,通过科室结业考试的进修学员方可以办理结业手续并领取结业证书。进修学员必须在进修时间结束前一周内办理离院手续,科室不得擅自允许进修人员提前离院。进修学员离院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凡未经科教科/护理部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学员,一律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进修人员到期必须办理离院手续,科室不得延长其进修期限,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进修期限,需进修人员所在单位来函,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部,经批准后方可补办延期手续,否则科教科/护理部不予办理延期结业手续,在延期期间,进修人员发生的一切问题由进修学员本人及所在科室负责。

三、医疗管理制度: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1999第五号令)的相关规定,在进修期间,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进修医师可以不办理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变更。

(二)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者,终止进修并退回原单位。若因进修医师本人责任造成的医疗纠纷,发生经济补偿或赔偿,则按医院相关规定由进修医师本人及其原单位承担。   

(三)进修学员不得私自收藏或复制患者病历资料。

(四)进修学员不得以松桃县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

(五进修放射、介入、肿瘤、心内专业的医(技)师,还需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两年之内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证明及相关材料。

以上告知内容我已知悉,进修期间将会遵守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相关管理规定。

进修医师签名:                   

选送单位盖章:                     

20              

医药卫生人员进修

申请表

进修科目______

       ______

选送单位______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姓名


性别


族别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


是否

党员


健康

状况


籍贯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及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执业

范围


单位职务


起止年月

学校名称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名称

















本人政

治表现


本人专

业水平


选送单

位意见

                      (盖章)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接受单

位意见

                       (盖章)         

结业考核鉴定

个人鉴定


科室鉴定


医院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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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电话:0856-2830024